本公司永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长、林舜天独立董事及陈标春独立董事、王鼎章独立董事及总经理,共计 5 人,并由林舜天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任期自2026 年 6 月 2 日起至2029年 5 月 25 日止。林舜天独立董事具美国大学材料科学博士学历,担任国立台湾科技大学教授,具有公司ESG业务推展所需绿能新材料之专业。
委员会下设置「公司治理组」、「环境保护组」及「社会关系组」三个工作推行小组。三个工作推行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主管或其指派的代表任务编组组成,负责各议题规划、内外部数据搜集、目标设定等研议,并依职掌共同编制与发行年度永续报告书;项目秘书负责统筹公司整体永续发展政策与策略发展规画,拟定、检讨永续发展政策、制度或相关管理方针,以及追踪各组行动方案与绩效改善之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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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每年应向董事会呈报ESG执行成果,由董事会监督与审视经济、环境与社会三重面向之管理与绩效,并针对重要关键议题指示推动方向。
委员会115年举行了2次会议,委员亲自出席率达100%。
| 项目 | 工作计划 |
| 环境永续 |
(1)导入IFRS永续揭露准则相关作业。 (2)持续推动公司各项节能减碳方案。 |
| 社会永续 |
(3)持续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4)持续办理各项教育训练。 |
| 治理永续 |
(5)8月发行中文版 2025年永续报告书。 (6)9月发行英文版 2025年永续报告书。 (7)配合TCFD 架构进行 2025年度信息更新。 (8)持续导入永续相关内控作业。 (9)持续参与永续相关评比活动 |